太離譜了,黃圣依再次選擇了不離婚!
在楊子徹底否定她,根本不顧及兩個孩子之后。《再見愛人4》黃圣依真的是來離婚的嗎?還是她從未想過離婚。她一開始的訴求,也不是離婚,更不是讓楊子愛她。而是希望:
楊子回歸家庭,當一個負責任的父親。
婚姻關系中,“愛”這個字,她半點不談,只談孩子。
網上對楊子一片聲討,直言楊子對黃圣依沒有愛,全是利用。
可非常犀利的一個點是:
其實,黃圣依也不愛楊子,她嫁給楊子也不是圖了愛情。
她跟楊子之間捆綁太深,捆綁的從來不是感情而是利益。
兩個各取所需的人,都圖了對方的利益,到了離婚的地步,就都無需談愛、談委屈,談分錢即可。
無愛。
楊子和黃圣依開始的最初,一直處在隱婚狀態,對外,楊子和黃圣依的說辭都是:楊子,是她的老板。
《再見愛人4》中,黃圣依很直白地表示,她嫁給楊子的時候,完全沒有特別開心,特別期待,就是利益的捆綁,兩個人自然而然地就在一起了。
當時的黃圣依,有名,當時的楊子,有錢。
黃圣依想要依附楊子,賺更多的錢,而楊子也想利用黃圣依搏一個更輝煌的前途。
這里有兩個非常關鍵的點:
一個是,黃圣依是一個成年人,是一個因為拍性感雜志賺錢,被周星馳雪藏,而鬧得滿城風雨,不顧一切解約的人,她不是什么柔順的小白花。
提到黃圣依,除了周星馳和楊子,還有一個不得不提的人:趙本山。
黃圣依,是一個為了讓趙本山收自己為徒,不惜在大庭廣眾之下,雙膝下跪的人。
黃圣依從來都是一個豁得出去的人,那她為什么到了楊子這里,就一會兒想離婚,楊子給她個好臉,她就不想離婚了呢?
她的猶豫反復,從來跟愛楊子無關,她猶豫反復的是利益,是沒想好要不要結束這種利益的捆綁,這種結束,是不是她所能承擔的。
這里要提到兩個女人:
一個是程莉莎,她曾經公開指責過楊子對黃圣依不夠愛,不夠好。
可她忽視的一個點是,她嫁給郭曉東是因為愛情,她可以跟郭曉東要各種各樣的愛情模樣,可是,黃圣依因為利益嫁給楊子,她跟楊子之間原本就不是談愛情的。兩個彼此之間都不談愛情的人,作為外人的程莉莎要求看到愛情,何其荒唐。
另一個女人是,寧靜。寧靜的瀟灑和強大,讓黃圣依看到了女人的另一種可能。
但也有一個前提是,寧靜的演技,強大的內心,無比的敬業,寧靜還是體制內。黃圣依想要做寧靜,太難了。因為寧靜從始至終都是大女主,而黃圣依從一開始給自己選擇的劇本就是“金絲雀”。
寧靜是真的有能力,有本事為自己撐起半邊天,而黃圣依真的敢嗎?真的能嗎?
還有一個關鍵點,不得不說,楊子是個大忽悠,他的確是個洗腦高手,但楊子沒有囚禁黃圣依,沒有強迫黃圣依,黃圣依不愿意,大可以離開,楊子不會強留。可黃圣依沒有,直到上這個離婚節目,其實黃圣依依舊沒有下定決心要離開楊子。
楊子很自私,他不睡覺,也不讓黃圣依睡覺,他住不好的房子,也想讓黃圣依睡不好的房子。他整個節目對黃圣依都沒有尊重。可是,為什么黃圣依不反抗呢?
這里不得不提到第三個女人,穎兒。
黃圣依和穎兒曾經相爭過的。楊子也想過捧紅穎兒,給穎兒資源的。
但是,穎兒最后被淘汰出局了。
黃圣依對楊子的妥協和留戀,從來跟愛情無關,她留戀的是利益,她猶豫的是自己不夠強大。她畏懼楊子,不過是她曾經是利益的獲得者。
如果黃圣依真的被傷害了,那么也是她自己選擇了17年的時間被傷害。
有錢。
楊子曾經給黃圣依,發了一張托舉的圖。
他自己托舉了黃圣依和兩個孩子,他很辛苦地在掙錢,為了讓黃圣依和兩個孩子過得更好。
黃圣依對這一點,是完全不認可的。
她覺得她自己也是有工作的,也是掙錢的。
可是黃圣依這17年,真的有出色的作品嗎?
她的演技真的有提升嗎?
她真的把演戲當成了自己的事業,努力奮斗過嗎?
佟麗婭曾經為了扮演好葛大妮摔得兩腿青紫,趙麗穎生理期拍戲痛到手術,她的腰傷永遠留在了美麗的后背。
黃圣依這17年真的過得特別痛苦嗎?
她住著大豪宅,北京300平的大房子對她而言都是小房產。她曾經公開表示,楊子一年給她兩個億的零花錢。甚至連她家的一個垃圾桶都高達6萬元。
黃圣依作為一個成年人,真的是被楊子禁錮了17年,忽悠了17年,完全失去了自己嗎?
還是她屈服了資本,是資本的受益者。并且時至今日,她依舊沒有勇氣徹底掙脫資本。
我們總是以為沒有選擇的那條路,是最好的。可如果當初真的選擇了那條路,就一定會成功嗎?
楊子是個大忽悠,但奇怪的是,他在前妻和女兒眼里,特別好,在原生家庭中也特別受寵。
節目播出后,楊子和前期的大女兒,馬上為父親發聲。因為,在她的眼里,父親是一個好父親。
楊子的侄女也發聲,表示她三叔這么大歲數了,還是個孩子。
全網勸離,可黃圣依離婚的心,并不堅定,反而是楊子,覺得只要黃圣依想離,他馬上可以離。
這里提一下另外兩組嘉賓:
劉爽賠掉了老婆葛夕的陪嫁,那可是廈門的一套房。
而麥琳是真真切切地陪李行亮吃苦走過來的。
所有命運的饋贈,都暗中標好了價格。
當黃圣依選擇了依附楊子,選擇了大豪宅,選擇了2億的零花錢,沒有選擇一遍又一遍的看劇本,為了爭取一個角色各種打磨演技,就意味著她選擇了當一個“金絲雀”而非她人生的“大女主”。
黃圣依的父母是高知,黃圣依也從來不是一個窩囊的人,他們之所以都緘默,黃圣依之所以隱忍17年,不過是權衡了利弊,選擇自己更想要的一條路。
而如今的她,兩次選擇不離婚,跟愛無關,不過是還不想獨自走出去面臨風雨,還有一點是,她對楊子,依舊是有利可圖的。
我對楊子的觀感非常不好,但我從不覺得黃圣依是完全受害人。
利益捆綁下,真正的受害者從來不是各取所需的雙方,而是無辜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