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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再盯著瓊瑤罵!三角糾葛16年,內幕令人不齒

非非馬

FEI'S TALK

上篇推送《》截至本篇發稿時閱讀已接近60萬,1.9萬轉發,但我沒想到的是,仍有那么多人留言審判瓊瑤“知三當三活該”“罪有應得”云云,而“第一責任人”平鑫濤卻在她們的口中再度“成功隱身”。

甚至還有不少網友覺得:沒有平鑫濤關鍵性的商業決策力,就沒有瓊瑤后來的巨大“成功”,是兩人合作將財富創造最大化了,也因此瓊瑤沒啥好抱怨的,徹底否決了平鑫濤對瓊瑤的利用與傷害。果真如此嗎?不想聽聽瓊瑤自己怎么說“如果有來生”嗎?我們又真的合適用成功學視角下的“結果論”,去倒推并美化“起點”嗎?

以上,都讓我決定好好來講講:

1,平鑫濤、瓊瑤、林婉珍三人糾葛了長達16年,局面究竟如何造成,背后真實原委到底是怎樣的?元配及其子女乃至部分網友,只盯著瓊瑤罵,真的公平嗎?

我花了整整兩天時間又從頭仔細梳理了資料和時間線。鑒于瓊瑤和林婉珍的回憶錄,對一些關鍵情節各執一詞,多有矛盾之處,我也會為大家細細梳理、辨析。

2,對于平林瓊的三人行,如何從時代背景、乃至婚姻史的角度去考量。其中我會講到《Marriage,a History: How Love Conquered Marriage》,直譯過來就是:《婚姻史:浪漫愛情如何攻克了婚姻制度》。

美國歷史學者Stephannie Coontz著

3,怎么看所謂平鑫濤成就了瓊瑤?瓊瑤的成功,真的靠他嗎?

(文章內容很長,也已錄制了系列小視頻,但文字版的內容會更加詳盡。)

下面,請聽我一一為大家道來。

一、16年三人行的隱秘幕后

所謂“愛情”,不過是平鑫濤掩蓋勢利精明的一塊“遮羞布”。林婉珍與瓊瑤,都被他當作“工具人”。他這一生,是一個男人將“婚戀利益”最大化的一生。他最愛的始終是自己。甚至遺囑事件,也不足以作為他“愛子女”的證明,那只是一種“愛自己”的延伸。子女之于他的意義,是作為“他的后代”,作為“他的繼承人”,是他在這個世界上的存續“載體”。

瓊瑤母親極盡反對和精準預判

從最開始察覺出平鑫濤在追求瓊瑤后,瓊瑤的父母就提出了堅決反對。犀利的瓊瑤母親、大家閨秀袁行恕便警告女兒:

“那個男人三天兩頭往我們家跑!你也不怕人言可畏嗎?為了你的名譽,和這個人保持距離!不是我要干涉你的生活,你要知道,這個社會是殘忍的,如果他追求你,社會不會指責他,會來指責你!出軌的男人都讓女人來背黑鍋!

你現在能夠獨立,也會賺錢,年紀輕,根本不需要任何男人!你如果夠聰明,跟他之間,公事公辦!別讓他占了便宜還賣乖!”

后來,瓊瑤深陷情網執迷不悟,瓊瑤母親也曾提醒過她前路風險:

“他不會離婚的!這種男人我了解,又要家庭,又要兒女,又要事業,又要風流,又要名氣……他什么都要,最后,毀掉的是你!等到你才氣用完了,不是‘女作家’了,他不能用你來鞏固他的事業了,他會再找一個比你年輕的女作家,然后把你一腳踢開!”

瓊瑤母親看人無疑是準的,可惜當時瓊瑤聽不進去。而她母親,甚至是平鑫濤,大概也沒料到,瓊瑤一紅便是40年。

日后看,瓊瑤母親早就預判了一切——如今的瓊瑤身負罵名,而平鑫濤身故前后卻全然置身事外。

可惜在當時,母親的激烈反對,反而將瓊瑤推向了平鑫濤一邊。因為,瓊瑤自小就被母親嚴格管教、逼迫考學,更被阻截了初戀,將那段師生戀鬧到當地警局、教育局,她老師不止丟了工作,也名譽掃地。這就是后來的《窗外》雛形。所以,一直以來,瓊瑤對母親是既依戀、求認可,也同時有著強烈的叛逆反抗之心。而母親三番五次的勸阻警戒,也其實一直橫亙在瓊瑤心里,讓她在理智與情感之間徘徊,不時左右搖擺。

平鑫濤同時將瓊瑤、林婉珍當工具人

瓊瑤與平鑫濤的命運發生交集,是在1961年——而非很多文章寫的1963年。

彼時23歲的瓊瑤,正深陷于第一段婚姻的痛苦泥沼中。她同樣熱愛寫作的丈夫慶筠(筆名),雖是畢業于臺大外文系的高材生,卻薪資菲薄,兩人的日子過得極為貧困。即便瓊瑤再是精打細算,每月的最后十天常常也無米下鍋。后期,丈夫更迷上賭博、夜不歸宿。

瓊瑤婚后一直專注寫作,有孩子后依舊如此,一邊帶娃一邊擠時間寫,體現出了驚人的堅毅與韌勁兒。這既出自她對寫作的熱愛,更為煮字療饑,貼補家用。

1961年,瓊瑤的短篇小說《情人谷》被平鑫濤創辦的《皇冠》雜志采納。隨后,她又接連寫了幾個中篇如《尋夢園》《黑繭》《幸運草》,也都被《皇冠》采用。并且,她還收到了“社長”平鑫濤的約稿信。這讓她興奮不已。

到寫出讓自己一夜爆紅的《窗外》之前,瓊瑤通過筆耕不停地寫作,已經有了好幾個“固定地盤”,基本從不會退她稿:一家報紙的副刊、一本香港文學雜志,再有就是《皇冠》。

現在該說說《皇冠》的“社長”平鑫濤,與他在1954年創辦的這本雜志了。

出生于1927年的平鑫濤,原本出生于上海的一個小康之家,但卻因為日軍侵華,家庭陷入貧困。

他有旺盛的欲望和野心,也熱愛學習,很能吃苦,靠著祖父接濟支持,他讀了大學。1949年去臺灣后,他在肥料廠做了一個會計,收入菲薄,日子過得極為清苦,連吃個雞蛋都是奢侈。他就是在這里認識了“廠花”林婉珍。她也是苦出身、只有兩件旗袍可以換著穿,說她是出身富貴的豪門千金,實屬以訛傳訛。

彼時的平鑫濤一邊苦心謀求脫困,一邊追求林婉珍。

《皇冠》雜志正是1954年平鑫濤為了脫困而創辦,可連續7年都一直虧損。說是一個雜志社,其實就是兩個人。平鑫濤負責組稿、編稿、校對、排版,跑印刷跑發行,林婉珍負責財務、訂閱客戶登記、打包郵寄等等各種雜務。林婉珍說,那曾是他們約會時的主要“內容”。

在很長時間里,從婚前到婚后(兩人1955年1月結婚),她就是“皇冠第一號員工”,還是不發薪水的。但平鑫濤后來講述自己的成功創業史、寫作《逆流而上》時(由皇冠出版于2005年),卻對林婉珍的貢獻只字未提。

林婉珍對平鑫濤的犧牲與貢獻,當然不止于幫他在事業上“打雜”,也包括犧牲了自己的工作(因為廠里不允許同單位的雙職工),她成為全職主婦,婚后承攬了一切家務。

哦,連他們舉辦婚禮的錢,都是來自林婉珍辭職后廠里給的退職金(三個月薪水)。林婉珍還拿著這筆錢做了三件新旗袍、租了婚紗。

她在自傳中詳細講述了自己如何省吃儉用地持家,為了平鑫濤挑剔的嘴能跑遍全臺北去買菜,學會做好吃的上海菜,還獨自搬很大的冰塊做冰鎮水果,因為平鑫濤愛吃。結果,屢屢搬運重物,她不止一次閃了腰。

事實上,因為平鑫濤忙于事業,同時兼了幾份工以彌補《皇冠》的虧損,因此家里的大小事務,包括很多重活,都是林婉珍一人承攬。更別提一人拉扯三個孩子。

那個時候,平鑫濤經常會請為《皇冠》寫稿的作家來家里吃飯,下廚忙碌的自然是林婉珍。1963年,平家的餐桌上迎來了因為《窗外》而爆紅的瓊瑤。

彼時25歲的瓊瑤,從高雄來到臺北接受媒體采訪,這才第一次見到通信2年的平鑫濤。她來到他家吃飯,這才知道所謂《皇冠》雜志社原來就是平家一間3坪的辦公室。

雖然林婉珍和平鑫濤都在回憶錄中將《皇冠》的“轉折點”定義在了1961年的大改革——加厚漲價,可一期刊完一部長篇。然而,那也只是讓《皇冠》雜志停止了虧損,平鑫濤自述:經營上依舊慘淡。

也所以,平鑫濤當時還特地向瓊瑤解釋了為何稿費菲薄。

事實上,《皇冠》的真正起飛點是1963年刊載了《窗外》——雖然平鑫濤和林婉珍都不愿在“皇冠奮斗史”里直接點明這點。由皇冠出版的林婉珍回憶錄,在這個問題上直接全面“去瓊瑤化”了。而平鑫濤好歹是在《逆流而上》中的《速寫瓊瑤》里,才寫了這么一句:“沒有《皇冠》,瓊瑤依舊是瓊瑤,但沒有瓊瑤,《皇冠》很可能不是今天的皇冠。”

《窗外》在雜志首發爆紅后,10月分又在皇冠出了單行本,不斷加印再版。平鑫濤在自傳里說,《窗外》是皇冠最暢銷的書,幾十年來的累計銷量已經超過他們引進的《哈利波特》第一集。

正是靠著《窗外》爆紅帶來的豐厚利潤,平鑫濤才能在1964年6月起仿效歐美做法,網羅了一批作家,建立「基本作家制度」,預付稿費給每一個簽約作家。

這時的《皇冠》,出手已經“闊綽”到什么程度呢?據首批簽約的19歲青年作家季季回憶,當時公務員一個月薪水300多元,而平鑫濤一個月就給她600元。這還只是一個簽約作家的開支。

此時距離《皇冠》刊載《窗外》,僅僅不到1年。大家可以想想那些年,瓊瑤到底給平鑫濤和皇冠創造了多么豐厚的利潤。

但單純的瓊瑤沒有想過這些。自己的小說能發表、能有人喜歡、能賺夠錢養活她和兒子,她已經非常非常開心了。

平瓊首次“臺北會”的故事里,還有個細節尤其值得一提。瓊瑤接連接受了兩天的媒體采訪,結束后,平鑫濤送瓊瑤回她在臺北的父母家。結果一進門,平鑫濤大吃一驚。原來是有另一家雜志發行人已經在她父母家中等了4個小時,并且和瓊瑤母親聊得甚是開心。

瓊瑤母親直言:這個人看著比平鑫濤可靠?!奥斆鞯淖髡?,要在各大報章雜志都發表作品才行!千萬不能被一家壟斷!”

平鑫濤當時啥也沒說,第二天就突然出現在站臺,要親自送瓊瑤一程,從臺北坐到了臺南,和她一路暢聊。分別前,還給了她一個牛皮紙袋,里面裝著沉沉的東西。平鑫濤叮囑她,回家后再打開看。結果瓊瑤一回到高雄的家里,就發現了一臺落地式超豪華唱片機。她打開牛皮紙袋,一看全是名家唱片,從貝多芬到莫扎特。對此“暖心觀照”之舉,瓊瑤是感恩不已、也激動開心不已。因為她太渴望生活里有音樂了,之前貧困的家中曾有一個父親給她的小收音機,卻被竊賊無情偷去,她還曾為此痛哭過一場。

哎,物質匱乏、內心缺愛、也一直缺少認可的女人,太容易被滿足、被感動。

一邊是平鑫濤和皇冠靠著瓊瑤起飛了;一邊是《窗外》的爆紅,加速了瓊瑤與丈夫的差距與割裂。兩人最終于1964年離婚。期間瓊瑤也已從高雄搬到臺北專注寫作。

為了方便“鞭策”瓊瑤寫作,平鑫濤讓瓊瑤在自己家同一條巷子里租了比較闊綽的二層樓房。瓊瑤擔心自己付不起房租,平鑫濤以此“鼓勵(鞭策)”瓊瑤:你只要不停地寫,一定可以!

起初瓊瑤還堅持自己做家務,平鑫濤為了不讓瓊瑤浪費一點時間,還介紹她雇了傭人。僅僅那一年,瓊瑤就寫出了四本書,從此成了一個“書房里的癡人”。

也是在1964年,瓊瑤有4部小說被買下電影版權,次年開啟了堪稱“瘋狂”的瓊瑤片時代。此后接連幾年,每年都會有好幾部瓊瑤片上映,最高峰時一年有7部瓊瑤片上畫。瓊瑤成了最炙手可熱的女作家。

1965年,平鑫濤鼓動瓊瑤分期付款在市中心買了公寓,瓊瑤在“房貸”壓力之下,更有動力寫作了。很快,為了接父母和自己一起住,她又買了同樓層的另一套房打通,讓父母也終于住上了寬敞明亮的大房子,父親有了大書房,母親有了大書桌可以畫畫。她父親在這里寫出了《中華通史》。

1966、1967年,瓊瑤兩個弟弟先后赴美留學,費用也全靠瓊瑤支持。這些,都讓瓊瑤倍感自豪。

客觀上講,個人獨立自主的愿望、照護支持自己的家人,這些是瓊瑤早期甘愿被平鑫濤“鞭策”拼命寫作的巨大動力。

平鑫濤在鼓動瓊瑤時說:你最大的資本就是年輕。你一定要打鐵趁熱,趁著時機多出幾本。

因為平鑫濤成功靠著“情誼”而不是更高的稿酬,壟斷了瓊瑤作品的出版,還成為她的經紀人,幫她談判電影版權出售等等,兩個人的合作關系已經非常緊密。

戀情爆發與“烏來殉情大戲”

那么,瓊瑤和平鑫濤的戀情是從何時開始的呢?

在瓊瑤的講述版本里,自認“對愛情的信號并不陌生”的她,從平鑫濤將自己從臺北一路送到臺南、又送唱片機又送唱片的行為中已經嗅出幾許訊息。但她一直不敢多想,也未曾越界。而平鑫濤后來則向她承認,其實從站臺上初見就已經心動。

呵呵,不妨再看看林婉珍的版本是怎么說的。她說自己一直相信平鑫濤為人正直,一開始對瓊瑤只是單純的照顧。因為有一天平鑫濤催稿回來告訴她,看到瓊瑤沒化妝出來見他,“居然沒有眉毛,好可怕”。

那么,究竟是平鑫濤對太太刻意撒了謊,故意嫌棄瓊瑤“沒有眉毛好可怕”,還是他后來為了用愛鎖住瓊瑤,“浪漫化”了自己最初的“一見鐘情”?大家覺得呢?又或者,平鑫濤本就是一個慣于“兩幅面孔”表演的兩面派?

Anyway,三方共同認可的一個戀情正式爆發起始點是:1966年電影《窗外》首映后的一起車禍。

當初因為《窗外》小說的出版,瓊瑤的父母就對她大動肝火,非常氣憤。1966年改編電影上映后,瓊瑤父母悄悄去看了,回來后發了更大的脾氣,掀起一場家庭矛盾風暴。

瓊瑤跪在母親床邊喊了幾百遍“我錯了”請求原諒,母親也不理,甚至為此絕食。在瓊瑤回到房間痛哭的時候,目睹了一切的平鑫濤趁勢把她攬進了懷里。一個溫暖的懷抱,正是此刻脆弱的瓊瑤最需要的。兩人的感情就此爆發,不再遮掩。某種程度上,你也可以說,平鑫濤此舉是趁人之危。

后來為了給瓊瑤透氣,平鑫濤開車帶她以及瓊瑤小妹和小妹男友出去兜風,不想發生車禍。瓊瑤自己覺得,兩人經歷了生離死別,于是更加認定了彼此。

也是這場車禍,林婉珍正式確認了他們的戀情。因為車禍后,受傷的平鑫濤,居然安排林婉珍陪受傷的瓊瑤去診所換藥。林婉珍詳細寫了自己當時在車上的絕望與痛苦心情。但她忍了。

瓊瑤和平鑫濤這邊呢,即便所謂“認定了彼此”,平鑫濤卻的確如瓊瑤母親所預料,不肯離婚,借口是孩子還小,讓瓊瑤再等幾年。

瓊瑤后來在《雪花飄落之前》里寫過:

他(指平鑫濤)?堅定的語?說:“不?!我會糾纏你???世,也會愛護我的??,直到??15歲(注:當時平云還不到5歲),能夠了解感情、了解我的苦衷時,我才能談離婚!”

呵呵,平鑫濤的小算盤真是打得精刮響。既要舊式婚姻的好處,一邊要保全自己的孩子和家庭,一邊要最新式的浪漫愛情與名作家戀人——以及由她為他創造的巨額財富。

但是,瓊瑤母親的極力勸阻與勸誡,讓瓊瑤在這個過程里一直很糾結掙扎,一會感性占上風,一會理性占上風,她始終無法漠視自己是第三者的事實。于是,她多次提出分手。平也曾答應過分手,卻沒兩天又回來找瓊瑤,說自己“分不了”。總之,各種波波折折、熱烈追求的愛情戲碼上演。

這段時間,瓊瑤和平鑫濤三天兩頭吵架談分手。然后就是由平鑫濤一手策劃的“烏來殉情”大戲上演,以死相逼。盡管,瓊瑤平鑫濤和林婉珍對此說法不一。

瓊瑤和平鑫濤這邊都認可的說法是,平鑫濤專門帶瓊瑤去烏來聊分手的事兒。去的路上兩人就一直爭吵,因為瓊瑤堅決要求分手,平鑫濤萬念俱灰。他讓瓊瑤下車,接著就引擎猛響。眼見著平鑫濤準備開車沖下懸崖殉情,千鈞一發之際,瓊瑤不顧生死地撲到了引擎蓋上。據瓊瑤寫,當時車頭已開至懸崖邊邊。這種drama情節,深深打動了瓊瑤。在她眼里,平鑫濤從此成了可以為他們的愛情“拼上性命”的情圣。

但是林婉珍對這個故事卻持有懷疑。她在《往事浮光》里說,瓊瑤自己告訴她,當時她小弟也在車上。那平鑫濤怎么會帶著她弟弟一起開車沖懸崖?

在《往事浮光》出版后沒多久,瓊瑤就增訂出了2018版自傳,回應了這個質疑。第一,她小弟當時已在美國;第二,平鑫濤找她談分手的事兒,怎么會帶上她小弟去做電燈泡?

據瓊瑤自傳,平鑫濤自己曾公開將烏來殉情的故事講給湖南臺的一群工作人員聽,還當著大家的面跟瓊瑤講,這個故事可以寫進書里。

從我的眼光看,所謂“烏來殉情”,就是平鑫濤提前策劃好的PUA戲碼。談分手,為什么一定要去烏來談?還剛好路過懸崖?真想沖下懸崖,瓊瑤有那個矯捷身手撲到引擎蓋上嗎?她又不是神奇女俠。

平鑫濤這種什么好處都想要,苦熬三十多年終于等來好運、剛剛起飛的中年男人,又怎么會突然之間——什么好處都不想要了?

如果一個男人連生命都敢放棄,這就意味著他可以放下一切,又怎么會獨獨放不下跟元配的婚姻?以至于瓊瑤必須跟你分手?難道,離婚是比放棄生命更艱難的事情嗎?

所以,這個殉情故事,底層邏輯根本不通。也就是瓊瑤,才會沉醉其間,不愿看清事件本相和人性真相。

在我看,那不過是一個作勢要殉情的男人,用來滿足并拴住瓊瑤的PUA伎倆。

Anyway,烏來事件之后很長一段時間,瓊瑤不再和平鑫濤提分手,默認了“三人行”的現狀。她只想安心享受甜蜜的愛情。她服從了命運,服從了自己內心對愛的渴望。

對于成為平鑫濤的公開“女友”,瓊瑤寫道:在我們那個年代,對愛情還有基本的尊重,很多名人雅士,都有婚外的女友。很多女人,也有婚外的男友。我們沒有小三這種詞語。

關于這點的分析,暫且按下不表,下個章節我會單獨來談。

林婉珍自傳里的自相矛盾

短暫的“平衡”,在1968年被打破了。因為瓊瑤突然接到了一個辱罵電話,一個女人在電話里對她破口大罵,用各種難聽語言羞辱她介入別人家庭。

遭此痛擊的瓊瑤,再難平靜,流了很多淚。平鑫濤見狀向瓊瑤做出承諾,他要正式和妻子攤牌離婚,也不等孩子長大了。

此時,有必要交代下1968年瓊瑤的事業發展情況。《窗外》之后,她在短短5年間,已經出版了13本小說,部部暢銷,每一部出版后一年內就加印十幾版、二十幾版是常事。她的小說在五年間共有23部搬上了銀幕。

不止平鑫濤的《皇冠》雜志和出版社已經離不開瓊瑤的小說支撐,他們還已經合伙成立了火鳥電影公司,自己改編瓊瑤小說拍電影,也暫停了對外的授權。

那時候,《皇冠》擴大了規模,租了辦公樓,開銷更大。并且因為出的書常賠本,以至于幾次危機都是平鑫濤挪用瓊瑤的錢去救急。他常對瓊瑤說:“皇冠沒有你,恐怕連員工薪水都發不出來!”

一邊,是平鑫濤的事業發展已經完全離不開瓊瑤,他選擇了與結發妻子離婚;但另一邊,林婉珍卻并不同意離婚。

林婉珍給出的理由是:“因為孩子還小,如果離婚了,未來怎么辦?孩子跟著他?我舍不得!小孩跟著我,我又沒有謀生能力。根本就是個無解的僵局?!?/p>

我完全理解林婉珍為何不肯離婚,也同情她被平鑫濤始用終棄的遭遇——莫說是那個年代,即便是今天,也有很多元配在掌握著家中權勢的丈夫出軌之后,寧可忍受丈夫的婚外情,也堅決不肯離婚。我不是批判這種選擇,畢竟過錯方是那個出軌的丈夫而非妻子,我只是客觀陳述這種選擇的普遍性。

但是我也必須要指出,林婉珍真正不肯離婚的理由,顯然并非她所謂的“無解的僵局”。因為若真的離婚,平鑫濤不可能不給她贍養費,也不可能不養自己的親生兒女。不說人倫情理了,平鑫濤作為彼時的公眾人物,若真這樣無情無義會被輿論罵死。這一點,她其實也非常清楚。

事實上,8年后兩人終于離婚時,林婉珍在書中寫道:

“他說手邊沒什么錢,只給了我一筆為數不多的贍養費,連買一個未來的安身之所都不夠,更談不上以后生活的保障。朋友說遠遠低于 ‘行情’?!?/strong>

那是1976年,在平鑫濤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兒子平云滿15歲后,兩人簽署的離婚協議。

且不談平鑫濤給的贍養費和生活費到底是否如林婉珍回憶(給孩子們的也只有基本的生活費)——但這說明了一點,平鑫濤的確是給了費用的。如果是真,他也真是夠自私摳門——當然,林婉珍回憶錄這么寫,也可能是想說,瓊瑤不愿意讓平鑫濤多給。反正,上面說到的林婉珍不肯離婚的“無解僵局”,其實是并不成立的。她自己的前后說法,自相矛盾。

在她的自傳中,前后矛盾之處遠不止這一個。

比如,她說自己在管了皇冠的帳10年(也就是1964年)之后,突然被平鑫濤要求不要再插手。她自己分析是平鑫濤為了不讓她知道錢財流向。結果,她又寫1967年平鑫濤帶著瓊瑤赴歐洲旅行時,旅費不足,打電話給她,讓公司財務匯錢。

可既然那時平已經不讓她管賬,怕她知道錢財流向,為何不自己直接電話會計讓其匯錢?還非要通過她?

對于“匯旅費”一說,瓊瑤在2018版自傳中予以了駁斥,她是自強自主的女性,已經通過出版小說和售賣電影版權賺了很多錢,自己就帶夠了足足的旅費。鑫濤為人非常周到,第一次帶她出國旅行,又怎會不帶夠旅費,還要讓元配夫人匯款給他們揮霍。

看到這里,就還挺唏噓的。想起林婉珍在說平鑫濤給他們母子贍養費用太少的時候,還特別說了一句,據公司的會計講,“給瓊瑤的生活費足足是我們的好幾倍。”

哎,瓊瑤一生追求獨立自主自強,她靠寫小說、賣電影版權、拍電影,掙了那么多錢——拍的電影每一部都賣,明明是平鑫濤在靠著瓊瑤賺錢,她還需要從平鑫濤手里討生活費嗎?林婉珍為什么不想想事情的真相更可能是:皇冠之所以每月給瓊瑤開出高額的費用,那是瓊瑤發表小說應得的版稅結算。

瓊瑤小說發表后

短短時間內就會不斷加印再版

林婉珍出版于2018年的自傳,有其子平云全力主導推動,在皇冠出版,彼時88歲的林婉珍接受了兩次錄音采訪,最后由人整理成書。

2017年“插管”風暴及瓊瑤出版《雪花飄落之前》之后,平云急于推動母親出版回憶錄“討伐”瓊瑤——他接受臺媒采訪時說,“雖然母親早看淡往事,我們3個子女還是鼓勵她,50年來第一次站出來為自己發聲”。

平云自稱學歷史出身,“深深感覺‘歷史可以被原諒,但不能被忘記’,如果歷史只有一方的說法,就無以還原事實的真相?!?/p>

可書中有多處針對瓊瑤的攻擊有很多自相矛盾之處。也難怪瓊瑤憤而在自傳中稱呼平云掌管的皇冠——“那個造謠的集團”

如果平家兒女不是等到瓊瑤暮年,而是在瓊瑤尚能為平家創造巨大財富的時候,就勇敢站出來指責瓊瑤,不會如此令人不齒。

漫長的“三人行”局面,究竟是如何造成?

對漫長的“三人行”局面如何造成,林婉珍將之歸結到瓊瑤身上,說是瓊瑤建議的。1969年,在《幸運草》導演高山嵐的安排下,林婉珍與瓊瑤見面“會談”。

林婉珍在自傳里說,正是在這次“會談”中,瓊瑤提出了“維持現狀”的建議。

“瓊瑤還說,如果能夠維持現狀,她不會逼我離婚,因為現在的狀況可以維持四個人的幸福。我的三個孩子有爸爸,她的孩子也有爸爸,四個小孩都有溫暖的家。如果改變現狀,大家就都不幸福了?!?/strong>

那么林對瓊瑤的建議是怎么反應的呢?“我聽了只覺得這種話怎么說得出口,而且還當著高山嵐的面!我實在無法作任何反應,但也維持風度,沒有口出惡言?!?/p>

按照林的這個表述,那就不是她自己,而是瓊瑤——一直以愛情反抗時代與家庭禁錮的先鋒愛情女作家——建議了一種非常傳統老舊的婚姻模式,夫妻三人行。

可是,林婉珍自己也在書里不止一次地提到,之所以離婚是平鑫濤受到瓊瑤的一再逼迫。

“有人說會走上離婚這條路,是夫妻之間出了問題,與旁人無關,但我的婚姻里最大問題,就是瓊瑤。我為何答應離婚,是因為鑫濤一直苦苦相逼。而他之所以一直相逼,是瓊瑤在逼他。”

林也提到,在1976年簽署離婚協議之前,平鑫濤已經多次和她談離婚。

那么,瓊瑤到底有沒有建議過“維持現狀”,即所謂的三人行,“為了四個孩子都有爸爸”?她自己又是怎么回憶當年的會談?

她的說法是:見到林婉珍后就非常愧疚,建議林看管好自己的丈夫,甚至跟著平一起到自己家來看住他,只要林不給平機會,她也不會給平機會。但是會談之后,平照舊來瓊瑤家,可林婉珍卻沒有跟來。

對瓊瑤這個說法,林婉珍在自傳里予以了駁斥,稱瓊瑤當時并沒說過這些。

林婉珍始終將瓊瑤看作為導致她“幸?;橐觥逼扑榈淖锟準?,一切都是因她插足所致,并非因為兩人婚姻本身出了問題。

哎,林婉珍始終沒有看清,自己被離婚,第一責任人并非瓊瑤,而是那個對她始用終棄的丈夫。且不談平鑫濤以有婦之夫的身份對瓊瑤猛烈追求、死不松手了,從離婚結果看,也是平鑫濤自己權衡利弊之后,在兩個女人之間選擇了更能在事業上幫到他的瓊瑤,拋棄元配。

所以,林婉珍被離婚的本質很簡單,就是被平鑫濤拋棄了??!瓊瑤固然有過錯,但真正讓你被用完即棄的人,不是瓊瑤而是平鑫濤。

平鑫濤這種有很大事業企圖心的男人,即便不是遇上瓊瑤,換了另一個能給他創造財富的暢銷女作家,他也會在利弊權衡之后選擇拋棄你。所謂“愛情”,不過是掩蓋他勢利精明虛偽的一塊“遮羞布”。

我甚至不得不懷疑,之所以“談判”八年之久,未嘗不是平鑫濤故意為之。

如林婉珍所言,平鑫濤的性格非常固執,只要他想做的事兒,就是天上下刀子,他也要做成。既如此,他若真想離個婚,怕是也沒那么難吧!談了8年沒離成,背后原因很可能就是:

平鑫濤自己就沒想真這么快離,他就是想兩邊的好處都占,將自己的“婚戀利益”最大化。

通過雙面人演技,一邊守住家庭兒女,維系自己好父親的形象;一邊提供巨大的情緒價值,穩住瓊瑤為他創造財富,中間若兩人不幸分手,他的婚姻照舊一切無損。

他之所以每次提離婚,但都離不成,不過是給瓊瑤“一個交代”,完成那個“我已談判過”的姿勢。

平鑫濤,真正是什么都想要,又算計又虛偽的野心商人。

他這輩子為了拴住瓊瑤,可謂用盡心思。誰讓瓊瑤常紅40年呢?!瓊瑤說平鑫濤和她在一起之后再沒有對別的女人動過心。我看到這里就在想:

倘若瓊瑤不是花期如此之長,若她只紅了比如十年,結局又如何?平鑫濤對她的“專一”會變嗎?平鑫濤是否會更早地向瓊瑤暴露他的精明與算計?

可惜,歷史沒有假如。

說回來,那為什么1976年,平鑫濤終于如此堅定地真離了呢?因為這一年,瓊瑤準備接受一位優秀男士的求婚了。這位男士家世好,人儒雅,定居歐洲,瓊瑤不想再陷在這種三人行的漫長糾葛里,準備單飛歐洲去答應他的求婚。

平鑫濤如何會放走瓊瑤這只會下金蛋的“金鵝娘”?!其實不論是林婉珍還是瓊瑤,在平這里首先都是為他創造價值、提供服務的“工具人”啊!眼看瓊瑤要飛,他也不拖延了,果斷地、迅速地、立刻地拿到了離婚協議,趕在日本東京機場“截住”了欲圖單飛的瓊瑤。

這里,另一個“各執一詞”的說法出現了。

按照瓊瑤的版本,1976年在機場攔截了瓊瑤的平鑫濤向她展示了“單身戶口”登記。但她彼時正過著快樂的單身生活,并不想結婚。于是讓平鑫濤等了足足三年、求婚三年,她才于1979年正式和平鑫濤結婚。

而林婉珍的版本是,平鑫濤在1976年只是跟她簽了離婚協議,并沒有急著去做戶籍登記。所以她認為,這份離婚協議只是瓊瑤要求平鑫濤給出的一個交代。在協議簽署后的三年時間,平鑫濤每天正?;丶页燥埶X,繼續在子女面前扮演好父親角色。這種“角色扮演”,一直持續到1979年,平和林辦理離婚戶籍登記,5月,平鑫濤和瓊瑤正式結婚,

平鑫濤究竟什么時候辦的單身戶籍登記,瓊瑤看到的那個單身戶籍證明是真是假,恐怕只有平鑫濤自己才知道了。但是,有一點林婉珍寫錯了,或者說又寫得自相矛盾了。

林婉珍說平鑫濤怕孩子知道父母已離婚的實情,也曾四處走動壓稿,不讓媒體報道他與瓊瑤結婚的消息,但還是有一家媒體報了出來。然后孩子從報上消息才得知父母已離婚。可問題是,平鑫濤和瓊瑤結婚,這事兒要如何瞞得住孩子?

平瓊結婚后,平鑫濤就徹底搬出家里,和瓊瑤住到一起了,林婉珍寫自己從此再沒和平說過話。既然如此,平鑫濤是既瞞不住,也沒必要去跟孩子隱瞞“已離婚又再婚”的消息,不是嗎?

大概是這本“自傳”為了渲染,由瓊瑤所導致的父母婚姻破裂帶給三個孩子多大的傷害吧。

我想,他們之所以對平鑫濤如此“庇護”,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共同利益。畢竟,皇冠文化集團是由平鑫濤創辦,徹底否定創始人,就是打臉平家兒女所繼承的皇冠事業,令其蒙羞。甚至,可能還會遭到用戶抵制。所以,所有的板子,都必須,也只能打到瓊瑤一個人身上。也所以,他們必須要在皇冠事業發展史上,徹底地“去瓊瑤化”

歷史,注定會被新的掌舵人以自己的意志重新書寫。

對于被平家兒女攻擊,瓊瑤曾哭泣著對媒體說:

“我為他(指平鑫濤)付出五十年,到底是什麼代價?最後被他兒女欺負,就像五十年來一場夢, 醒來一場空?!?/p>

二、從婚姻史變遷

看瓊瑤10年婚外女友身份

生活不是法院,人也無法選擇自己所處的時代。

瓊瑤以平鑫濤“女朋友”的身份,與其元配林婉珍共存了十年。如果從婚姻史角度來看這段個人情感史,或許會讓你有不一樣的解讀。

瓊瑤出生于1938年,她的一生幾乎跨越了一個世紀的歷史變遷。人要理解眾生男女,不能脫離歷史維度和社會維度。

首先,從中國臺灣地區當時的法律背景來看,臺灣雖施行一夫一妻制,但因為“得撤銷”令的存在,別說婚外男女友關系,即便是“重婚”在法律層面也是被允許的,只要元配自己不提出撤銷婚姻。直到1985年,臺灣地區的婚姻法修改,重婚才被明確制止,真正邁入“一夫一妻制”。瓊瑤與平鑫濤,從1966年相戀到1979年結婚,都在1985年之前。

從社會現實層面看,就像瓊瑤自己說的,婚外男女友的存在、甚至是“妾室”的存在,在當時都挺普遍。但同時,社會主流道德規范,也依舊還是會批判此類行為。而社會對藝文界又相對寬和一點。因《窗外》而爆紅的林青霞,后來因戲生情,苦戀上有婦之夫秦漢,一段感情也是拉拉扯扯十多年,但這樁情事也并未影響二人的事業發展。由此可見當時的時代氛圍。

那么,為何那個時代出軌的“愛情”,會格外被包容一些?這可能需要放到婚姻史的框架里去看了。

在漫長的人類歷史中,婚姻是作為一項經濟與政治制度存在的。研究婚姻家庭的歷史學家Stephanie 寫了一本《婚姻史:浪漫愛情如何攻克婚姻制》。她說,在很長時間里,“婚姻安排了人們一切個人權利和義務,從兩性關系到財產繼承?!?/p>

也因此,雖然愛情的歷史很悠久,但愛情與婚姻制的結合,卻直到18世紀末,才開始在歐洲與美國出現,是一種新型文化理想。在那之前,社會并不認可將婚姻制度建立在“縹緲脆弱”的愛情之上。因為愛情易逝,但社會卻需要婚姻的穩定性。穩定性來自于哪里?婚姻雙方在共同利益上的結盟。

而中國的“婚姻革命”,要更晚一些,由五四新文化運動開啟。新式婚姻,要求打破舊的婚姻制度,建立以平等、自由、愛情為基礎的婚姻。它鼓勵年輕人追求婚姻自主權,父母與社會都不能橫加干涉。

愛情,也被賦予了特殊的符號意義,它成了新時代年輕人突破舊時代禁錮、打破家長制的一面“旗幟”,一柄“武器”。這在當時的臺灣正是如此。

為何《窗外》當時會爆紅,因為那時候的臺灣地區處于“戒yan”時期,各種管控都非常嚴格。比如在學校,學生完全不被允許質疑老師的權威,家庭里,孩子不得忤逆父母,家長對子女擁有近乎絕對的權威。《窗外》最鮮明的旗幟,正是它的突破禁忌與反叛。

所以,在一段時期里,突破禁忌的愛情和先鋒、反叛、抗爭之間是劃等號的。而如果一旦婚姻里沒了真愛,妨礙了個人幸福,那它也應該被打碎。

既然個人在婚姻中追求愛情和個人幸福是正當的,那么當婚姻中愛情不再,離婚也自然是正當的。于是,建立在浪漫愛情基礎上的婚姻,也就自帶bug,注定脆弱,很容易破裂。

可人類社會又仍然需要用婚姻的穩定來維系社會的穩定,所以愛情誠可貴,社會卻也必須對已婚者“不可以”做什么,加以明確的約束和規范。

于是我們看到,一方面,新的婚姻觀念鼓勵人們為愛走進婚姻,而離婚制的存在,就是為不合適的婚姻松綁,允許個體為了追求個人幸福而離開一段ta所不滿意的婚姻;但另一方面,社會為了防止人們輕率地逃離婚姻,也一直保留了很多束縛,比如譴責已婚者的出軌,強調配偶之間的忠誠與責任。

回看新式婚姻觀出現后的婚姻史,無論中外,其實一直都存在這兩股力量的互相博弈。

在需要突破禁錮的時期,呼喊愛情、為愛成婚/離婚的聲量更強大,對于所謂“出軌”的愛情會更寬和。它也有另一個名字,就是“真愛”。比如,1997年,美國人拍《泰坦尼克》號,女主角事實上“拋棄”原男友愛上男主角的故事,也是被當作追求“真愛”來歌頌的。如果放到今天上映,女主角沒分手就愛上其他男人,怕是先得被貼上“劈腿”和“茶”這兩大標簽。

到了婚姻愈來愈脆弱、離婚率越來越高的時代,社會對婚姻穩定性的需求也“水漲船高”。又因為現實中,很多妻子在“離婚潮”里遭遇了出軌丈夫的多重傷害,社會整體對婚外情的譴責,也抵達頂峰。在這個風口之下,瓊瑤會因為半個世紀前的舊賬遭遇激烈審判,也就不出意料。

但這對她,是不公平的。生活不是法院,人無法選擇自己所處的時代,她固然有她的過錯,但也離不開當時的時代特征。她不該被一兩個輕率的標簽就徹底污名化。即便今日有些人要“秋后算賬”,首先該被批判的,也是將兩個女人都當做了“工具人”的平某,而非瓊瑤。

三、真的是平鑫濤

“造就”了瓊瑤的成功嗎?

一個女人有了成就,很容易被說成:是靠男人的成全。而一個人男人成功了,他身邊的女人卻會被說成:男人背后的女人。

對于“沒有平鑫濤就沒有瓊瑤”這種說法,我是完全不認同的。不要高估平鑫濤對瓊瑤事業的重要性。沒有平鑫濤,瓊瑤還是瓊瑤。

不妨捋捋瓊瑤的事業線。

瓊瑤寫作事業的第一推手,其實是她的第一任丈夫慶筠。

當瓊瑤受母親逼迫困苦于聯考,想要先考大學再行寫作時,是慶筠鼓勵她:如果真想寫作,根本沒必要讀大學,應該立刻去寫!很多大學生讀了幾年文學評論,也寫不出好文章來。

是他的鼓勵,讓瓊瑤下定決心放棄聯考,立刻開寫。

她與慶筠結婚后,因為生計所迫,專攻“副刊小說”。那種投其所好的寫作,不求深度但求發表。當瓊瑤因為發表和稿費而沾沾自喜時,是慶筠告訴她:你寫的這些都只是講故事,并且講故事也沒說得很好。如果你一天到晚寫這些沒深度的東西,你一輩子都不會進步!如果你以此為自滿,你就完了!你會陷在流行的、通俗的窠臼里,再也跳不出來!

這種大實話,向瓊瑤約稿的平鑫濤當然不會直說,他只會虛偽贊美。大概是因為,也只有瓊瑤這樣彼時尚未成名的年輕小作者才能接受《皇冠》極其菲薄的稿酬。

平鑫濤沒有專業眼光嗎?他早年在上海時就愛泡書店和圖書館,看各種中外名著,深愛《約翰克里斯朵夫》。但他到臺灣后為了脫貧翻譯外國小說出版時,選的是暢銷懸疑愛情小說《麗秋表姐》——《蝴蝶夫人》作者的新著。平鑫濤可是知道拿張愛玲當《皇冠》“門臉”的出版人。

如果瓊瑤在《窗外》之前的作品果然如平鑫濤夸贊的那樣,為何瓊瑤沒靠它們走紅?

瓊瑤真正體現出創作功力、時代先鋒意識的,是半自傳體小說《窗外》。而第一個肯定這本書的人,不是平鑫濤,是慶筠。此前一直批判瓊瑤寫作水準的慶筠,看完《窗外》后非常鄭重地告訴她:這是一部好小說!你讓我嫉妒!

《窗外》的好,顯然不是因為平鑫濤慧眼獨具“發掘”的。《皇冠》發布《窗外》時,也不過是家勉力維持的小雜志,發行量很小。它的爆紅,不是因為平臺本身的影響力,也不是因為平鑫濤的推動力,而是《窗外》自身很優秀,在解嚴前的臺灣文壇一開時代先風,受到了廣泛歡迎。

瓊瑤受到廣泛歡迎,是作品與時代的互相成就。所以,瓊瑤的起飛,與平鑫濤并沒有必然關聯。也正如平鑫濤自己所言,沒有《皇冠》,瓊瑤依然會是瓊瑤。

《窗外》發表后,立刻就有雜志發行人蹲守瓊瑤父母家四小時,向瓊瑤約稿。是平鑫濤用了心機把瓊瑤這樣的寶藏作者拴在了手里。歷來,名家、人氣作家都是各報刊雜志與出版社爭搶邀約的對象。

至于平鑫濤進入影視業這個所謂的重大“商業決策”,第一不符合事實,第二,價值被夸大。亦舒與瓊瑤之間的距離,并非差著一個平鑫濤。

事實是,《窗外》爆紅后,僅僅是1964年,就有4部瓊瑤小說被購買電影版權,從1965到1968年,根據瓊瑤小說改編的電影合計已達23部。

所以,瓊瑤小說的電影屬性以及在電影市場的大獲成功,并不是平鑫濤發掘、推動的。能看到別人都看不到的東西,那叫有眼光,那可稱之為千金難求的“商業決策”;看到人盡皆知的東西,那不能叫“眼光”,那最多是“商業野心”。

甚至進入電影業,本就是因為瓊瑤很不滿意自己作品被粗制濫造地“魔改”,一怒之下決定自己改編自己拍。電影事業的緣起,至少并非平鑫濤一人的決策。

火鳥電影公司拍了兩部電影后敗北關停,1976年他們又開啟巨星影業。瓊瑤是絕對的主導靈魂,編劇和電影主題曲作詞是瓊瑤自己,導演是她選,主角也是瓊瑤親定。平鑫濤甚至抱怨過,拍電影都是瓊瑤說了算。也正因此,他才在瓊瑤堅決關停電影公司后,和別人一起搞電視劇,并且嚷嚷著“終于可以不用聽瓊瑤的了”。

當時,瓊瑤堅決反對做電視劇,說做電影已經很疲累,做電視劇只會更累,她不想過這樣的生活。但平鑫濤承諾自己搞電視絕不會拖瓊瑤入局,絕不麻煩她,瓊瑤才應允。結果一集之后,瓊瑤就被平鑫濤拽去救場,把這部劇從收視倒數第一寫到了正數第一。那時候,瓊瑤很委屈,經常邊寫邊哭。

寫完這部劇后,瓊瑤覺得,與其被平鑫濤拖拽著去改寫別人的故事,還不如她來改編自己的小說故事。她這才與平鑫濤聯合成立傳播公司,開啟了瓊瑤劇時代。她,依然是絕對的制作主導。并且,在1988年第一次回大陸探親后,十分愛國的瓊瑤感念祖國山河的美好,喜悅于自己的作品在大陸也非常受歡迎(1980年代早期,曾經有一個調查,廣州地區70%的中學生都讀過瓊瑤小說),于是瓊瑤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決策,親自帶隊到大陸做合拍劇,不止開啟了兩岸文化交流的先河,也推動了兩岸瓊瑤劇的收視狂潮。

要論商業眼光與判斷,由瓊瑤所主導的這個“破冰”決策,才真談得上是“有決定性的商業決策”。這與平鑫濤有啥關系?

再講個故事,聊聊瓊瑤自己的商業談判能力吧。用她自己的話說:原來我的商業談判能力,不亞于我的寫作能力。而這還引發了平鑫濤的危機感。

瓊瑤之前也總覺得自己這方面不行,也沒興趣,是個只愛造夢的夢想家。結果,因為某些原因平鑫濤一度被限制入港,她不得不親自到香港去談判電影版權的事,還要幫《皇冠》追討應收賬款。平鑫濤每次要談判一個禮拜才能達成的合約,瓊瑤半小時就搞定了,價格都談得比平鑫濤更高。有條有理地約談、處理了多個合約,她還成功地幫《皇冠》收了帳。

見到瓊瑤如此能干滿載而歸,平鑫濤甚至“擔憂”自己地位不保,因為他這才發現:瓊瑤并不像他所以為的那樣“需要他”。

所以,沒有平鑫濤,瓊瑤也還是瓊瑤。只不過,她本可以做一個更加自由的創作者,而不必為了幫助平鑫濤的事業努力配合,成日困守書房夜以繼日,寫到手指破皮,指紋磨盡。她本可以避免不斷重復炮制這種“類型化寫作”。用張愛玲的話說,“我寫一部,瓊瑤可以寫100部?!?/p>

這是褒揚嗎?當然不是。張愛玲寫《小團圓》改了多少遍多少年?作為張愛玲作品的中國臺灣地區出版人,平鑫濤自己也在《逆流而上》里寫過張愛玲不斷修改《小團圓》以致遲遲未能發表的故事。

我自己也是一個寫作者,我從來不相信什么每天發表3000字的“勵志型書寫”。那只說明一點,這些寫作沒有真正突破作者的舒適區,沒有被作者絞盡腦汁地認真審視不斷推敲,更談不上被作者推翻。

平鑫濤不是一個沒有專業眼光的出版人,但是,就如張愛玲給宋淇的信里所寫:瓊瑤是平鑫濤的staple(主打產品)。直白講就是,瓊瑤是皇冠的搖錢樹。

平鑫濤費盡心機地壓榨了瓊瑤的所有創作時間(對于他而言,這些都可直接兌換成財富),其正面效果當然是瓊瑤“著作等身”了,但也一直將她困守在了類型小說的局限里。因為皇冠就是臺灣版的“禾林”。比《皇冠》早5年創建的“禾林”出版社,是世界上最大的浪漫小說出版商,創造了極為豐厚的利潤。為什么浪漫小說經濟價值如此巨大?因為它對于女性讀者具有“成癮性”,會讓女性讀者不斷回購。畢竟,一本書錢就可以為自己營造出幾小時的“白日幻夢”。它和浪漫電影的效應是一樣的。

而瓊瑤,在實現財富自由后,人生本可以有另一種可能性,不斷突破自己的舒適區,追求更高層級的寫作??上В谒磉叺氖且靶牟⒆访鹄钠仅螡?。他只會好話講盡,用各種方式“鞭策”瓊瑤不斷炮制能暢銷的類型故事。

如果,瓊瑤身邊能有一個信得過的,類似慶筠這樣肯講實話、敢于批評的“第一讀者”,或許景況會有不同。

瓊瑤接受采訪時曾親口說過:若人生能夠重來,她不會沒日沒夜當“書房里的癡人”,而是當個自由瀟灑的作者。

她更在2024版自傳里寫到,她這一生都是在別人的要求下生活活。搬離可園去到新居雙映樓后,“沒有人能要求她了,終于,她可以為自己享受余生?!?/p>

所以啊,子非魚,安知魚之樂,魚之苦?

我們不必夸大平鑫濤對瓊瑤事業的貢獻。同時,也不必因為瓊瑤事業很成功,就否認平鑫濤對她的利用以及遺囑事件上的傷害。

用成就,來倒推瓊瑤所以沒受到平鑫濤利用與傷害,是犯了邏輯錯誤。沒受到傷害,她為何要說“三年養傷血淋淋”?

而用“成功學”浸泡出來的單一視角去評價、揣度瓊瑤,是種想當然。瓊瑤當然值得為自己取得的成就而驕傲,但世俗意義上的巨大名利與成功,也許是當下某些女性的終極追逐,卻未必是瓊瑤最最看重的東西。她一生追求女性的自強、自主、自由,她是一個由衷熱愛寫作的創作者,她這一生除了創作成就,更有對“愛”的信仰和堅持。

謹以此長文為瓊瑤正名。她值得一個更中正公允的社會評價、歷史評價。哪怕我,人微言輕。

謝謝你耐心閱讀完此長文。關于瓊瑤我還會再更新一篇。歡迎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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