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丨梳子姐
最近幾天,熱搜被一個名字刷屏了——鄭某某,或者更準確地說,是那個在周星馳電影《美人魚》里飾演“鄭總”的導演、商人鄭某峰。
這個頂著多重光鮮身份的男人,因涉嫌猥褻兒童被刑拘后,多名演員接連自曝曾被他侵害的經歷。
從威脅刪戲到強迫“潛規則”,從12歲少女到忍辱八年的受害者,這些血淋淋的指控讓人憤怒到窒息。
但更魔幻的是,直到今天,許多報道還在用“鄭某某”或者“鄭某峰”這些模糊的代稱。
我們不禁要問:為什么不能直接喊出他的全名?為什么還要給一個性侵犯留最后一塊遮羞布?
(一)
曝光真名,是對受害者最基本的尊重
當闞琳娜在微博上含淚寫下“罪有應得!惡有惡報!”時,她不僅是在控訴鄭冀峰,更是在用勇氣撕開娛樂圈的膿瘡。
這個女孩初一面試電影角色時,被鄭冀峰以“拿劇本”為由騙進反鎖的辦公室猥褻,隨后又遭刪戲份、換角色的威脅。
而這樣的經歷,竟在《豬八戒·傳說》劇組中反復上演——“七仙女”的演員們幾乎都成了獵物,甚至有人被明碼標價:“摸大腿保三場戲,親嘴加特寫,陪睡當女一號”。
可悲的是,這些女孩們隱忍多年,直到鄭冀峰因另一起案件被抓才敢發聲。為什么?
因為她們怕被封殺、怕被報復、怕“這輩子別想演戲”——這正是施暴者精心設計的恐怖邏輯。
如果我們連加害者的真名都不敢公開,豈不是變相默許了這種威脅?曝光鄭某峰,讓陽光刺破娛樂圈的黑暗角落,就是告訴所有受害者:你們不必再為惡魔的惡行背鍋,該被釘在恥辱柱上的是施暴者,不是你們。
(二)
遮住名字,等于給“下一個鄭總”鋪路
看看鄭冀峰的“犯罪產業鏈”吧:
助理假意提醒新人“別單獨接觸導演”,實則默許他在辦公室裝密碼鎖;
選角團隊專挑單親家庭、外地小演員,因為“父母不在場好控制”;
甚至以“簽保密合同”威脅受害者:“你敢曝光,這輩子別想演戲”。
更諷刺的是,這個猥褻慣犯還拍過“兒童安全教育”電影,戲里教孩子防壞人,戲外卻把魔爪伸向12歲少女。
記者從可靠渠道了解到,至少3位家長報警,警方還在鄭冀峰手機中發現大量不堪入目的聊天記錄。
這樣的雙面人生能持續多年,恰恰得益于“某某”式的模糊報道。
當媒體用化名輕描淡寫時,施暴者換個馬甲就能繼續作惡。
試想,如果吳某凡事件初期就明確點名,還會有更多女孩受害嗎?遮住名字,等于給娛樂圈的“潛規則”留后門——今天放過一個“鄭某某”,明天就會冒出更多“王總”“李導”。
(三)
“社死”不是終點,而是保護未來的起點
有人擔心曝光真名會干擾司法,但這完全是偽命題。
警方通報早已明確“鄭某某”的身份,案件也已進入司法程序,公眾有權知道誰在踐踏法律。
更何況,鄭冀峰不是素人,而是利用“香港資本大佬”“電影出品人”身份作惡的公眾人物。
他的社會影響力,本就是犯罪工具的一部分。
更現實的是,娛樂圈的權力結構太容易滋生“鄭總”們。導演、制片人掌握著角色的生殺大權,一句“換掉你”就能掐滅新人的夢想。
這種不對等的關系,讓施暴者可以肆意將試鏡間變成犯罪現場——比如鄭冀峰常以“夜戲情緒到位”為由,要求演員深夜到酒店房間“試鏡”,甚至強迫換貼身戲服。
只有讓“鄭冀峰”這個名字徹底臭掉,才能斬斷這條黑色利益鏈,讓后來者不敢效仿。
(四)
我們到底在怕什么?
每次性侵事件曝光,總有人搬出“隱私權”“無罪推定”當擋箭牌。
但請記住:鄭冀峰不是“嫌疑人”,而是已被刑拘并報請批捕的犯罪嫌疑人。
他的惡行也不止一樁,而是多名受害者交叉印證的系統性犯罪。
當16歲少女因“年紀太大”逃過魔爪、當12歲孩子被威脅“刪戲比打罵更有效”時,我們還能用“謹慎”當借口嗎?
事實上,模糊化處理反而傷害更大——它讓公眾注意力分散到猜謎游戲,卻弱化了性侵議題的嚴肅性;它讓潛在受害者無法識別危險,誤以為“鄭總”只是個虛構角色;它甚至變相鼓勵施暴者:“你看,只要有權有勢,連名字都能被保護”。
我們要的不僅是“鄭冀峰社死”,而是一個敢說真話的世界
是的,鄭冀峰必須“社死”。但比起讓一個人消失,我們更該打破讓“鄭總”們滋生的環境和土壤。
最后,請大聲念出這個名字:鄭冀峰。
只有讓陽光照進每個陰暗角落,才能讓“潛規則”無處可藏,讓下一個懷揣演員夢的女孩,不必再經歷闞琳娜們的噩夢。
-完-
筆不阿貴,文不奉承
Liurushi2022
比較犀利的文我會發這個備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