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起自己和前夫洪君彥離婚的緣由時,章含之本人在她的回憶錄《風雨情》中的說法是:兩人感情破裂乃至離婚是洪君彥有了外遇導致的。
章含之的說法很有名。她說毛主席批評她沒出息,對她說:“我的章老師啊,我說你沒出息是你好面子,自己不解放自己!你的男人已經同別人好了,你為什么不離婚?你為什么怕別人知道?那婚姻已經吹掉了,你為什么不解放自己?”
由于有毛主席的介入,他們離婚就更加引人矚目了——按章含之的說法,毛主席是站在她這一邊的。
但是,洪君彥對此的說法卻大相徑庭,他曾在《明報》上發表文章《洪君彥:不堪回首——我和章含之離婚前后》,文中指出:洪君彥在60年代遭受低谷后,章含之不僅沒有關心和幫助,還和外國語學院的英文系的一個姓張的老師好了。
最令洪君彥難忘的一幕是,一次洪君彥被剃了陰陽頭,狼狽地回到家中,章含之沒有安慰他,而是“用鄙夷的口氣”說道:“你看你這個死樣子,你還有臉回來啊!現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要是你,跳到北海死了算了。”
雖然章含之的話到底是不是這樣說的我們還要存疑,畢竟洪君彥當時沒有錄音機,怎么能保證十幾年后自己的回憶一字不差?但我想,他的回憶大致是不會錯的,為什么呢?從章含之和她養父章士釗的關系就能看出。
據章含之回憶,他們一家是1949年11月下旬從上海來到北京的,章士釗在民國大名鼎鼎,和毛主席關系非同一般,是中央的座上賓。然而,章含之卻說:“我家遷至北京后的頭七八年,是我和父親思想最對立的時期。”
事實上可不止是七八年,章含之1961年向父親宣布,要搬到學校宿舍去住,以表示自己脫離舊家庭,走了革命的道路。
為什么要脫離家庭呢?很好理解,因為那個時候章士釗就是舊資產階級的代表。她說自己中學的時候,老師講魯迅先生的《記念劉和珍君》,她坐在下面“真是如坐針氈”,同學們向她投以異樣的眼光,老師找她個別談話,要她和父親劃清界限。
章含之在回憶錄中說:“15歲的我羞愧惶恐,覺得有這樣的父親是我終身恥辱,使我永遠抬不起來頭來。”于是她跑回家去憤怒地質問父親。
1961年,從章士釗家搬出去的時候,章含之26歲。這個年紀放在今天看并不算大,就是一個“無知的年輕人”,但在當時,章含之和洪君彥的女兒這一年剛好出生,而她和洪君彥結婚是在1957年。
就在從章士釗家搬出去不久后,章含之說,當時有人要她舉報她的大哥章可的“反動言行”。“要我揭發大哥時,我認為真正的革命就應‘大義滅親’……于是我把大哥平時與我談到的對希特勒、納粹黨的那些描述”都給揭發了。
章含之的行為害的她大哥不輕,不久后,“大哥被隔離審查了一些日子,要他交出納粹黨證。大哥當然交不出來、最后大哥被放回家,卻丟了院長的職務。”
不難看出,26歲的章含之是一個高度政治化的女青年,她偏激武斷,非常不成熟,藐視親情,崇拜革命。
1962年12月,章士釗帶著女兒章含之參加了毛主席70歲壽辰的家宴,并受邀成為毛主席的英語教師。此時的章含之明明是仰仗父親的關系才獲得了這一身份,但她對父親的看法并未改變。據她本人回憶,毛主席問過她和父親關系怎么樣。“我不假思索地說:他是代表舊的剝削階級的愛國民主人士。我是共產黨員,對他既是父親,更是統戰對象。”
毛主席批評了章含之,說“共產黨并不要你盲目地六親不認啊!”他介紹了章士釗早年間的反清經歷,介紹了著名的“蘇報案”,章含之這才若有所悟。
洪君彥在回憶錄中也提過這個這段往事,稱章含之和父親關系鬧到最僵的時候,曾給彭真同志寫信,要斷絕兩人的父女關系。彭真當時派了秘書來勸章含之,說:“他們一直把你當親生女兒對待,從來沒有虐待過你。不要偏激,不要一時沖動做出不符合政策的事。”
這樣,章含之才沒有再提這件事。洪君彥說:“當時她組織觀念很強,很聽黨的話。”
我們不難想象,4年之后,即1966年,31歲的章含之看到自己的丈夫洪君彥被定義為“黑幫”之后,她會怎么在丈夫和“革命”中進行選擇。
通過上面的分析,我們可以大致判斷,章含之和洪君彥的關系破裂,章含之大概率是主導者和推動者。
至于有沒有婚外情,這個問題并不重要,因為66年后,兩人的婚姻已經名存實亡,離不離婚只是一紙證書的事情。
對于自己“婚內出軌”,洪君彥也是認的。他坦誠地說,1968年下放到牛棚后,他內心悲苦,渴望有人同情他,這時候,他和西語系的一個同病相憐的女教師產生了感情,“以至未能克制感情沖動,不上了婚外情的歧途”。(洪君彥和章含之正式離婚已經到了1972年。)
但正如我們前面所說的,洪君彥的婚外情并不是一般的婚外情,而是原來婚姻已經名存實亡的情況下發生的,對此不應該過于苛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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