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倫一審敗訴網易,二審將于3月26日開庭!近日,記者獲悉,周杰倫及杰威爾音樂有限公司訴廣州網易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網易(杭州)網絡有限公司、杭州網易雷火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為網易游戲《天下3》的相關主體公司,以下簡稱“網易”)的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將于3月26日開庭。
去年4月17日,杰威爾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網易告上法庭,起因是網易旗下《天下3》發起自費抽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周杰倫方認為游戲公司的抽獎活動沒有得到他們的授權,該活動與周杰倫無關。后周杰倫方對網易方發起訴訟。
據藍鯨報道,接近網易《天下3》的相關人士證實,該案件一審判定被告《天下3》勝訴,法院駁回杰威爾205萬元索賠等全部訴訟請求。法院認定,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天下3》微博自費抽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不具備盈利性質,較難令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人等聯想,未違反商業道德,判定被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杰威爾方認為,網易的上述行為屬于不正當借助周杰倫的超高人氣、新專輯的超高熱度及音樂作品的廣泛傳播程度,為游戲引流,從而增加游戲用戶最終實現獲利,構成不正當競爭,要求網易方公開刊登聲明,并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及維權合理費用5萬元。
杰威爾一審敗訴,全部訴請被駁回
據接近網易《天下3》的相關人士證實,該案件一審判定網易勝訴,法院駁回了杰威爾205萬元索賠等全部訴訟請求。
該人士透露,一審法院認為,首先,轉發抽獎的模式是微博中常見的宣傳方式,《天下3》微博自費抽送周杰倫數字專輯等玩家福利活動不具備盈利性質,在抽獎微博中,《天下3》使用周杰倫姓名也屬于合理使用,是在指明獎品為周杰倫的新專輯。同時,法院認為,相關公眾有一定的判斷力,可以區別這些活動是商家與消費者之間的互動行為,較難令公眾產生周杰倫是代言人等聯想,未違反商業道德,網易方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此外,法院認為,《天下3》雖然在游戲中將周杰倫新專輯的元素制作成游戲道具,但該“游戲道具”僅為專輯兌換“憑證”,且該活動只針對游戲20級以上老玩家開放,并不具備拉新引流、盈利等性質,也不構成不正當競爭。
杰威爾在訴訟中還提出,《天下3》于2022年3月6日發布的微信公眾號文章,使用周杰倫音樂作品的行為也屬于侵權。對此法院認為,微信公眾號提及《青花瓷》與涉案其他行為關聯性弱,系獨立行為。兩原告于本案中明確放棄著作權侵權主張,要求以《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保護,但即使以《反不正當競爭法》進行評價,歌曲為游戲玩家彈奏、歌詞曲譜廣為人知,難以認定該行為破壞了公平競爭的秩序,故不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