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頭肉涉事安徽廚先生食品公司因生產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食品,已被處罰多次。
根據企查查APP顯示,該公司成立于2021年6月,注冊資本1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王廣志。
累計罰款金額達9.94萬元。這種違規行為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也對食品行業的信譽造成了負面影響。
槽頭肉到底能不能吃國家禁止售賣嗎
槽頭肉是指豬頭與豬的軀干相連部位的脖頸肉,是垃圾肉的一種,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宰殺豬時需將這部分肉割除,不能販賣,因為此處的淋巴較多,食用后容易引起身體不適,不能吃。
一般情況下,在養殖豬的過程中需要給豬定期進行疫苗接種,以及進行其他藥物的注射,而注射部位多選用槽頭肉所在的部位。經過長期多次注射,可能會使該部位的肉出現淤血、病變,并且可能會有一定的藥物殘留,使肉質不健康,食用后可能會對身體產生危害。
槽頭肉所在的部位含有大量的淋巴組織,豬攝入體內的病毒、細菌等病原微生物會通過自身的淋巴循環在槽頭肉所在的部位進行過濾,進而可能導致這些有害物質堆積在此處。而日常用豬肉做菜的溫度多在100攝氏度左右,此時的溫度很難將所有的病毒、細菌等病原微生物殺死,故食用后可能會造成身體感染。所以,槽頭肉不能吃。
槽頭肉是指豬頭與豬的軀干相連部位的脖頸肉,含有較多淋巴部分,食用后可能對人體健康不利。根據國家標準,未經嚴格處理的槽頭肉是不允許售賣的。屠宰場在屠宰過程中需要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T17236—1988)生豬屠宰操作規程》,割除可視病變淋巴結、摘除腎上腺和殘留甲狀腺等,以確保豬肉的安全性和品質。因此,市場上銷售的豬肉,包括槽頭肉,都是經過檢驗檢疫的,符合售賣的條件。
然而,如果屠宰場在屠宰過程中沒有按照規定執行,例如沒有割除可視病變淋巴結、摘除腎上腺和殘留甲狀腺等,那么這部分肉是不允許販賣的。如果店家銷售這樣的槽頭肉,其行為將構成違法行為,有關部門可以予以取締,沒收生豬、生豬產品、屠宰工具和設備以及違法所得,并處以相應的罰金;如果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綜上所述,槽頭肉并非國家禁止售賣的肉類,但必須經過嚴格的檢驗檢疫,符合國家標準才能銷售。如果未經檢驗檢疫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槽頭肉被銷售,將構成違法行為。消費者在購買豬肉時,應選擇經過檢驗檢疫的正規渠道,以確保食品安全。